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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递“四宗罪” 规范管理亟待提上议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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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下,快递业除了调包、快递变炸弹等等骇人听闻的行为外,快递业种种怪状也让消费者叫苦不迭。消费者将快递业存在的问题归纳为“四宗罪”: 一宗罪:“快递变慢送”,延误晚点成常事。 二宗罪:快件丢失。中国和田玉网·北京汇展中心的田先生2011年12月将价值3万元的和田玉,通过申通快递从北京金融街发往内蒙古乌海,然而20多天过去了,对方始终没有收到货。田先生多次逼问下,申通公司承认丢失了,但只愿按运费的5倍进行赔偿,并且将其官方网站上相关运单号的流程记录删除。 三宗罪:拒绝验货成霸王条款。2011年9月,北京的李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件小家具,快递员将快件送至李先生家中要求验货时,快递员不同意拆包,称只有签单后才能拆。在打开包装后发现,运输过程中造成家具磕碰、断裂现象,但李先生却遭遇索赔无门。 四宗罪:保价金额随便定,事发后拒绝赔偿。遭遇了男友寄手机变砖的一名女士说,快递公司在两地漫长的调查和赔付过程让她极度郁闷,最后对方以前台签收为由拒绝赔付。 记者调查发现,随着电子商务市场的快速发展,一些快递企业因为业务量过大、自身条件不能满足市场需求,选择外包、倒手给不具备运送资质的企业或个人,一些快递员乘机调包、盗窃、甚至贩卖客户信息,进一步加剧了快递市场的乱象。
尽管快递业存在种种问题,但由于管理缺乏“硬部门”、监管缺乏“硬指标”、处罚缺乏“硬杠杆”,消费者想要投诉索赔却是难上加难。 根据我国邮政法和相关规定,快递业的监管部门包括邮政、工商等。邮政局负责对快递市场的监管,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无证、无照、超范围经营等非法经营快递行为。然而,记者在调查中发现,消协接到投诉后,只能协调、督促,没有行政处罚权,处理起来很苍白。 2011年8月,国家邮政局首次颁布了《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》,针对野蛮分拣等违规行为作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。记者采访中不少快递员都表示,完全按标准操作很难,主要靠自觉。“拿我们公司来说,有的站点件多,有的件少,忙起来很难保证取件时间。”快递员赵先生表示,他所在公司安排给一线员工的交通工具也不尽相同,“有面包车、助力车、自行车,郊区还有人骑摩托车,取件和递件时长很难固定。” 此外,在消费者理赔方面,相关规定也十分模糊。“想要获得全额赔付简直不可能。”中国快递物流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指出,根据邮政法规定,快递属于竞争性业务,发生赔付事件时是按民法执行,具体是走合同法。然而,合同法并没有对快递遗失作出可操作性的规定,难以对企业赔偿标准是否合理进行评定。在没有保价的情况下,快递公司一般只会按照运费的3倍进行赔偿,消费者往往得不偿失。 专家建议,在当前法规的基础上增加有关服务、赔偿等标准的司法解释,使得消费者索赔有法可依。在快递行业监管方面,一是要建立快递服务行业保障机制,入行企业就要缴纳保障金;第二是建立赔偿基金,假如是企业原因造成的消费者损失就要多赔偿;三是要尽快给快递企业进行等级评定,便于消费者选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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