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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落实到位后,我们公司每年可减免120万元左右的税费。"
据悉,不久前,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《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》。通知决定,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,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,对我国物流企业自有的(包括自用和出租)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,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%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。
那么,作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所在地和国内快递物流业最发达的10座城市之一的义乌,此次城镇土地使用税计征新政会对当地的物流企业产生怎样的影响?
赵晓给记者算了一笔账:该公司拥有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40万平方米左右,以前公司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标准为6元/平方米·年,每年共需缴纳240万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。如果按照减免后的计征标准计算,今后每年只需缴纳120万元。
金华市运输管理处沈建平副处长介绍,为发展大物流,不仅要用好用足现有政策,还要鼓励物流企业利用制造企业闲置的土地资源合作发展物流业。金华东精集团原来闲置有100亩土地,每年要向国家缴纳30多万元的土地使用费;现在,金华海润物流有限公司租用了这些闲置土地,开办公共型货运配载市场。这样,东精集团每年不仅可以减免一半的土地使用费,还可收场地租金100万元。到目前为止,已入户的货运信息经营户达160多家,有50多家外市县(包括外省)前来报名咨询;货运专线20多条,货运车辆泊位每天基本爆满;日停放货运车辆300多辆,市场每天人流量800~1000人,每天货运营业额350万~40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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